7月30日,山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布了振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丙烷脱氢及环氧丙烷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丙烷脱氢及环氧丙烷项目
建设单位:振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北一路北、港西二路西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1套气分装置、1套原料精制及分离装置、1套丙烷脱氢(PDH)装置、2套顺酐装置、1套
PO/SM联合装置、1套异丁烷正构化装置、1套PSA装置及配套的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本项目主产品为聚合级丙烯、顺酐、苯乙烯、环氧丙烷等,副产品为氢气、碳四烯烃、轻芳烃、干气、燃料油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振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北一路北、港西二路西
联 系 人:宁工
联系电话:0546-8871776
邮 箱:ningyh2006@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示起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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