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24日 – 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沙特阿拉伯和美国的1,4-丁二醇(BDO)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并宣布开始征收反倾销税。
具体来看,对中国征收的最终反倾销税税率为105.6%至113.7%;对沙特阿拉伯征收52.4%;对美国征收135.7%至142.5%。

在此次反倾销调查中发现,来自上述三个国家的BDO进口产品以倾销价格进入欧盟市场。这损害了欧盟的BDO产业,该产业主要集中在德国、荷兰和意大利。
1,4-丁二醇(BDO)是一种中间体化学品,BDO可通过Reppe法(炔醛法)、顺酐法、丙烯氧化法及生物发酵法等多种路径制备。BDO可用于生产多种下游化学产品,包括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己二酸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AT)、聚氨酯(PU)、饱和聚酯(SAT)、四氢呋喃(THF)、N-甲基吡咯烷酮(NMP)、热塑性共聚酯(TPC)和γ-丁内酯(GBL)。这些下游产品最终广泛应用于汽车、国防、纺织、塑料、电子、建筑、电池、制药和化妆品等行业。2024年,欧盟从被调查的三个国家进口了价值1.4亿欧元的BDO。
该反倾销案件由欧盟BDO产业代表INEOS Solvents SA于2025年4月3日提出申诉,欧盟委员会于2025年6月6日立案调查。该公司主张,不同工艺生产的BDO产品在化学特性、技术规格及商业应用方面具有可比性且可相互替代;同时指出,在损害调查期内,欧盟BDO产业的盈利能力、投资回报率及现金流均出现显著恶化。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